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》《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》(国科发区〔2020〕128号)等相关文件规定,经成果完成人申请,学院组织论证,现对3项专利实施赋权转化予以公示,详细约定书见附件。
公示期:2023年10月18日——11月3日(15天)。
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,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反映,接收地址:钦州市滨海大道滨海新城12号北部湾大学8a号楼410室。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颜老师,0777-2807372
机械与船舶海洋工程学院学院
2023年10月18日